襄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丽)最近,省招办公布了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政策。其中,有五类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还有一些考生可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按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民警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等,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由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据了解,办理优录证明的考生登记表、证件和相关材料需在2019年2月28日前上交县(市、区)招办。省招办将全省优录信息汇总后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加分投档考生信息,公示时间为6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