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通讯员 襄纪廉)2月26日,襄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8起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襄城区政府原副区长刘林,尹集乡原乡长范中豪,襄城区法制办原主任史彦,襄城国土分局原党总支书记、局长彭志才,襄城国土分局党总支成员、总工程师檀杰等5人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8年3月29日,襄阳《市民问政》曝光了“重点项目”撂荒多年的相关问题。经查,2011年6月,襄城区政府与顺联万博教育装备公司签订建设中国教育装备产业新城项目协议。该项目于2013年3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两年内未动工建设。襄城国土分局作为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主责单位,执法认定过程中工作推诿,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失职失责。檀杰作为分管领导组织实施不力,同时在传递有关汇报材料中,跟踪督办不够,造成重要公文未及时送达,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彭志才督办落实不够,组织协调不力,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范中豪草率签署意见,影响了上级决策和部门执法,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刘林、史彦对工作协调督办不够,督促落实不力,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襄阳市港航管理局海事科科长曲玉琴、运输科科长丁利华等人失察失职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曲玉琴在办理船舶登记资料复审工作时,不认真、不负责,致使他人多次使用虚假资料办理船舶登记证书。2015年7月至12月,丁利华在监督船舶拆解工作中,1次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监督(后经调查,船舶拆解现场照片系伪造),3次现场监督时不仔细、不认真,未能发现拆解船舶被“调包”,致使他人骗取巨额拆解船舶补助资金。2018年10月,曲玉琴、丁利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港航管理局副局长吕群欣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襄阳市建管中心综合部副部长、高新项目部经理曹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8年3月29日,襄阳《市民问政》曝光了襄新大道综合整治工程历时5年迟迟不能完工的问题。曹进作为监管中心高新项目部负责人,未积极主动与规划、国土等部门沟通,协助高新区、襄州区取得规划红线图,导致土地征迁进展缓慢、土地征迁补偿款未能及时发放到位。曹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樊城区中原街道党工委委员、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刘俊、樊城区中原城管执法中队建华路分队队长董金枝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3月29日,襄阳《市民问政》曝光了“樊城区长虹路海润名都飞音乐秀场KTV噪音扰民”的问题。樊城区环保局在接到群众反映相关投诉后,向樊城区城管局发去复函及相关资料文书。樊城区城管局在接到函后,虽多次到“飞音乐秀场”调查,但调查时间均为该场所非营业时段。樊城区城管局在未与投诉人沟通反馈,未商请有关职能部门对场所性质进行认定的情况下,主观认定该场所系文化娱乐场所,不属于其监管范畴,未对樊城区环保局函请事项进行明确回复,导致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刘俊、董金枝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樊城区行政审批局干部刘少武服务群众意识淡薄,上班时间不在岗问题。2018年6月14日,襄阳市作风办组织市民监督员和媒体记者对樊城区进行暗访时,发现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刘少武上班时间不在岗。随后,市民监督员电话联系刘少武,刘少武态度冷漠并数次挂断电话,在市民监督员亮明身份后,刘少武的态度才有所好转。刘少武作为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实,上班时间不在岗,服务群众观念淡漠,对待群众态度冷漠,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老河口市规划局袁冲规划建设分局副局长杨梅开展扶贫工作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8月,老河口市开展“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入户核查工作,杨梅违反工作程序,在佐证资料未收集的情况下,先让被核查人签字,工作失职失责。杨梅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谷城县盛镇小沟村党支部副书记廖金涛服务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3月,廖金涛在处理小沟村村民胡某某合理诉求时,消极应对、推诿扯皮,未及时向胡某某开具减免专利申请费用的证明,加大群众办事成本,引起当事人不满并在汉江社区论坛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党群关系,廖金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保康县黄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葛天平不担当、不负责问题。2007年,葛天平工作失职,仅凭时任黄堡镇百峰坪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李敬来口头说明,将该村部分农户的退耕还林面积进行合并,致使李敬来等人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2007年至2017年,葛天平工作失职,致使李敬来等人虚报冒领粮食“三项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18年9月5日,葛天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