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通讯员吴先辉全媒体记者韩洁杨洋)4月8日,全市首个以农村内置金融为核心的合作社——枣阳市西赵湖乡村发展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开业运营,标志着我市农村金融创新工作翻开新的篇章。
内置金融合作社是由政府引导,在行政村域内,由村“两委”主导发起,乡贤和骨干村民自愿参与,农民自己建、自己管、自己用的综合服务组织,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封闭运行,内部循环;入股分红,自负盈亏;民主管理,集体决策”的原则。“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村普遍面临融资难题,在外部金融难以有效满足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农民通过内置金融合作社,充分挖掘内部潜力,聚集闲散资金,切实为乡村振兴提供内生动力。”中国乡建院副院长禹明善表示,村民可以将闲置的资金、房屋、土地等作价入股,由合作社统一调配、运营,资金、房屋、土地得到循环利用,村民从中获得分红,实现农户和村集体双赢、共富。
据悉,西赵湖乡村发展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目前已经筹集股金162.1万元,其中政府种子资金100万元,合作社社员入股资金62.1万元。西赵湖村党支部书记李经洪表示,合作社设有资金互助部、资源资产管理部、劳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通过借款利息收入、农资集中采购收益、资产经营收益三种方式营利,盈余的70%用作社员分红。其中,村里60周岁以上居民,只需缴纳3000元/股的资格股金,就可成为合作社福利社员,每年可获得300元保底红包加营业收益分红。
合作社内置金融管理暂行办法还规定:为了确保内置金融业务规范、持久开展,枣阳市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经管部门会同吴店镇经管站每季度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并提交书面审计报告,发现违反合作社暂行管理办法的行为立即纠正。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市委、市政府还将在谷城县堰河村、南漳县八泉村开展内置金融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