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陈德顺、邓丽) 4月19日,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黑校车”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
当日7时许,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金庙中学门口执勤时,发现两辆面包车驾驶员神色慌张,于是拦截检查。车门打开后,从两辆车上下来9名学生,民警一方面登记好学生姓名、班级将学生交给校方,一方面讯问驾驶员情况。
“黑校车”接送学生。(通讯员 供图)
经查,驾驶员郝某和杨某在家里开办了托管班,这9名学生都是在他们自己家里进行托管,每天他们驾驶自家面包车接送学生上下学。郝某和杨某的行为违反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警方分别对驾驶人郝某和杨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