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网消息】5月8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我市印发《襄阳市2019年降低景区门票价格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2019年降低景区门票价格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此次降价范围将实现政府定价管理的4A级景区全覆盖,积极推动政府定价管理的其他景区降价。
降价措施包括最大限度清理规范景区不合理支出,合理界定成本构成。从减轻旅游者景区游览全程费用的角度出发,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垄断性较强的交通车、缆车、游船、停车等服务价格的监管。在深入开展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基础上,降低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价格。对“园中园”门票进行合理归并,充分体现价格优惠,保障游客的自主选择权。鼓励通过发行年票、季票、月票、家庭套票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优惠范围、提高优惠幅度。督促景区按照《湖北省价格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将有关价格信息向社会公布,包括:门票价格及游览服务内容(含优惠门票价格及优惠对象、优惠条件等),以及单独收费的相关服务等价格信息,通过事先保障游客知情权、选择权,倒逼景区降低价格、提升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政府定价管理的4A级景区中,2018年以来尚未出台降价措施的,应在2019年7月底前,按程序制定、公布降价文件;2018年以来已降价,但门票普惠降幅低于10%、高定价大折扣等问题仍然突出的,应在2019年10月底前出台进一步降价措施。市区相关景区应于6月底前拟订降价方案或降低门票价格工作情况说明。
方案还要求,不得只降低淡季价格、不降低旺季价格;不得以降低联票、通票价格替代具体景区门票及游览服务项目降价;不得以降低特定售票渠道、特定群体、特定时段价格或实行价格优惠替代普惠降价;不得以经营管理者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主下浮价格替代政府降价;不得通过不合理设置“园中园”门票,提高其他游览服务价格,将门票、相关游览服务项目强制捆绑销售等方式冲减降价实效,搞“明降暗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