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王军华)7月21日10时13分许,谷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110指令:“在石花老君台加油站前面,有三轮车与摩托车相撞,三轮车跑了”。
肇事逃逸现场。 通讯员 供图
接警后,民警驱车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在241国道老君台村交叉路口,发现一辆车号牌为鄂FM***6两轮摩托车侧翻在地,摩托车驾驶员蔡某在事故现场等待救援,据蔡某陈述当时一辆白色三轮车突然从路口窜出来,撞倒摩托车后逃离现场,坐在摩托车后座的妻子右腿受伤,已送到石花医院治疗。
了解情况后,民警及时调取事故发生地路口的视频探头,锁定了一辆鲁歌牌白色电动三轮车,通过走访石花镇电动三轮车集中区及电动三轮车的商家,终于锁定三轮车驾驶员李某。
当天11时46分许,民警赶到李某家里,没有找到电动三轮车,李某向民警坦诚自己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新石花酒厂院内,随后,民警带着李某来到电动三轮车停放位置,发现三轮车的右前角破损,迫于压力李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没想到自己刚到家不到半个小时就被民警抓获。
目前,李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