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接受荆楚网记者采访
荆楚网消息(记者张扬、董育雄、任大鹏、金叶子)“如果有环保法庭及时干预,一些大型污染项目也许就不会上马。”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学恩在接受荆楚网记者采访时建议:在高级和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健全环保法庭,让遭受环境污染侵害的老百姓“起诉有门”。
“设立专门的环保法庭,是落实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最具体路径之一。”蔡学恩说,设置专业的环保法庭,能提高环境案件审判的数量和质量,还可避免传统法院受理、审理“排队挂号”的现象,使环境案件能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和判决。
蔡学恩说,一些地方在应对环境污染问题时,往往是对大型项目停工了事。但如果在这些重大项目规划之初,就将其纳入法律管辖,将从根本上解决大面积水污染或雾霾天气的发生。“这不但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也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近百个专门的环保法庭。可是,由于环境立法长期以来对于环境司法的制度支持不足,这些环保法庭面临“门前冷落车马稀”的尴尬。“最高人民法院迄今为止颁布了3400条司法解释,其中与环境案件审判有关的司法解释仅有18条。”蔡学恩说,这些有限的司法解释主要针对环境刑事案件,而有关环境民事案件和环境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数量极少。
“设立环保法庭只是一个开始,关键在于立法。”2013年全国共有25名执业律师担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蔡学恩表示,律师在立法、执法方面本身就是专家,律师参政议政人员的增多,将从立法环节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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