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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孝感前5月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89起
发布时间:2015-07-07 20:44:41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突出问题导向夯实主体责任

  中共孝感市委

  近年来,孝感市委始终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从严要求、以上率下,突出问题导向,一锤一锤钉钉子,一把一把拧螺丝,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系紧扎实责任体系的每一个纽结,确保压力常在、责任上肩、责任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作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从严督导要求,着力解决压力递减的问题

  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

  一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从市委常委会开始,层层明确责任、层层制定清单、层层公开承诺、层层对照检查、层层纳入考核。市委书记紧紧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去年以来,先后就党风廉政建设作出批示、提出要求60余次。

  二是开展专题督导加压。学习省委的做法,从4月中旬开始,全体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到所联系的县(市、区)和分管的部门单位,就落实主体责任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督导,进一步传导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

  三是疏通落实链条“毛细血管”。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细化落实措施,并由市纪委实行“再监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对全市“六大专项整治行动”32项整治任务实行“五个一”机制,制定一个高质量方案、组建一个固定专班、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一个总结报告,一环紧扣一环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良好成效。

  二、从严教育提醒,着力解决意识不强的问题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教育,做到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

  一是把主体责任纳入谈心提醒。用好孝感作为中纪委在湖北唯一“谈心提醒联系点”的机遇,建立健全谈心提醒制度,带着问题谈、带着任务谈。市委班子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市委书记先后4轮与市“四大家”领导干部、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主职等开展主体责任约谈,传导责任、压力和方法,做到应谈尽谈。据事后问卷统计,92.2%的同志认为开展谈心提醒教育很有效果,对组织关怀表示感谢。

  二是把主体责任纳入孝廉文化。用好孝感丰富的孝文化特色资源,深入挖掘孝廉文化内涵,组织出版孝廉文化研究专着10多部,举办孝廉文化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和孝廉先进典型作专题报告5次,听众达6000多人次。通过征文写孝廉、演讲话孝廉、歌咏颂孝廉等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以孝促廉、以廉践孝”,被评为全省6大特色廉政文化品牌。

  三是把主体责任纳入日常教育。用好党委中心组学习、机关周四学习日、网上课堂等教育平台,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党政主职干部廉政教育等活动。把落实主体责任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等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充分发挥蒋志刚、涂红刚、周小贺、聂品华、程然等全国全省重大典型的教育作用,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放大“孝感群星”效应。

  三、从严检查考核,着力解决落实不够的问题

  强化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工作,发挥好检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一是推行“双述”制度。在今年市纪委全会上,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8位党组织书记作述责述廉,报告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情况,以及个人带头执行廉政规定、“八项规定”情况,现场接受纪委委员的质询,开展民主测评,测评得分及排名当场公布。

  二是推行“双报告”制度。由市委办公室定期汇总市委常委会集体和个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市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专题汇报,研究存在问题,明确工作措施。7个县(市、区)、市直“三区”和109家市直单位每半年分别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三是推行“三责三联”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用权的监督,对各级“一把手”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干部人事责任审查和编制管理责任审核,并实行“三责”联审联交联报。对审计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一一列出清单交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此项工作受到中组部充分肯定。

  四是推行平时廉情记录制度。分别由市委办、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履责,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执行、约谈函询交办问题整改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等情况记录在案,年底根据记录量化评分,纳入对各单位的主体责任考核,促进把主体责任落实在平时。

  四、从严追责问责,着力解决失之于软的问题

  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追究其责任。

  一是毫不手软开展问责。强化考评结果的应用,将2014年责任制考核排名情况直接寄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对全市考核排名靠后的4家单位发出整改函,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4家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责令限期整改,对3名主要负责人作出免职处理;对全市基层党建考核中排位靠后的24个乡镇的党委书记进行集中约谈,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

  二是驰而不息整治作风。出台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十个严禁”、转变作风“六项承诺”,并层层签订承诺书。在全省率先出台促进党员干部“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意见,鼓励干事创业。连续四年开展“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场电视问政活动,经常性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元至5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5人。

  三是坚定不移查办案件。坚持有案必查,对市纪委报批的市管干部案件,都在第一时间批准立案。落实“追责年”要求,实行“一案双查”,对追究责任不到位的一律发回重新调查。元至5月,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2453件(次),立案425件,处分423人,其中县级干部15人;对23起责任追究不到位案件线索,全部移交各县(市、区)及各单位,追究了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责任。

  四是持续有力推进“三转”。第一时间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排序规定,在全省率先完成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工作,市本级精简率达87%。支持市纪委调整内设机构,目前已完成第三轮内设机构改革,直接从事执纪监督人员比例达80%。关心重用纪检干部,推荐2名干部担任副厅级领导职务。加大人、财、物支持保障力度,不断改善纪委办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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