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3日,首次澜湄合作机制领导人会议在中国海南开幕,来自中国和湄公河五国的领导人出席会议,共商合作大计。李克强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还签署了《三亚宣言》和《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等重要文件,对澜湄合作的政治架构、合作领域和发展方向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可以说为澜湄合作勾画了一幅美好的蓝图。
澜湄次区域合作的设想最先是由泰国在2012年提出的,中国给予了积极回应。2014年11月第1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对话合作机制的倡议。2015年11月,澜湄合作首次外长会在云南景洪举行,六国一致同意正式启动澜湄合作进程,宣布澜湄合作机制正式建立,并确定了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大支柱,以及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和减贫五个优先合作方向。
本次澜湄合作领导人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该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有关项目也将随之进入落实阶段。澜湄合作虽然起步较晚,但与本地区其他合作机制相比,合作层次更高、领域更广、机制更完善、项目更接地气,因此发展前景也被各方普遍看好。
澜湄合作无论对于中国顺利推进周边外交,还是流域各国共同繁荣,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是可以缓解中国与周边国家在跨界河流管理方面的矛盾和争端,促进政治互信,从战略上巩固与流域国家的关系,把各国的关注点吸引到共同发展议题上来,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二是有助于形成“河海”良性互动关系,推动南海等领土、领海主权争端的解决。南海问题“双轨”思路明确了东盟作为一个整体在维护南海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因此中国与东盟将加速“南海行为准则”(COC)的磋商进程。以澜湄合作推动与中南半岛国家的政治互信,无疑将为中国在南海外交上争取到更多东盟国家的支持。三是通过澜湄合作,打造区域新的经济增长点。中国可以充分利用自身在地缘、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为流域国家提供更多公共产品,展开更多务实合作,不但有助于缩小流域各国同东盟其他国家的发展差距,同时,也将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中国同流域国家的产能合作。
澜湄合作能否成为一个高效、可持续的合作平台,关键在于合作项目的有效落实。尽管下游国家积极推动同中国在相关领域更为紧密的合作,但下游国家的具体利益诉求和关注点却也不尽相同。在推进“1+5”项目合作的同时,应重视双边合作,双边项目不但更容易推进,也可以为“1+5”合作发挥示范作用。例如,在首次澜湄外长会议上,各方提出了百余项“早期收获”项目,经过遴选,最终确定78个项目,其中很多都属于双边项目。在项目设计和执行中,应充分尊重和了解所在国家和地方的现实需求、合作意愿、传统文化,根据各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和结构性特点,因国因地施策,重民生,促可持续发展和能力建设。
例如,越南十分关注湄公河三角洲的农业生产,作为东南亚地区最大的平原和鱼米之乡,湄公河三角洲的农业产值占国内农业总产值超过1/3,占全国稻谷产量超过1/2,而多年来,因旱季湄公河水量减少而引发的海水入侵现象日益严重,对越南的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损失。今年3月,越南遭遇严重旱情,湄公河三角洲近40%面积的13个省市中的9个已受到海水入侵影响,近20万公顷的水稻和果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超过1.5万户家庭缺乏生活用水。为此,越南政府颁布了应对湄公河三角洲海水入侵的紧急应对措施,力争使损失减少到最小。为缓解越南和柬埔寨旱情,中方决定打开云南景洪水电站闸门,对湄公河下游国家实施应急补水,得到了越、柬两国的欢迎和支持。这些举措对于增进政治互信、赢取民心无疑发挥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我们要精心培育富有特色的澜湄合作文化,共建团结互助、平等协商、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我们相信,在各国的共同努力下,澜湄合作一定能够成为中国在“塑造周边”过程中的一个新“亮点”以及南南合作的新“典范”,从而为在更广范围内构建亚洲命运共同体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 郭延军 外交学院亚洲研究所副所长)
(作者: 编辑: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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