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秦尊文在论坛上发言。记者 王振栋 摄
荆楚网消息(记者裴斌 王振栋)11月18日,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秦尊文在“2016中国长江论坛”上表示,湖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成效显著,已经基本建立环境保护体系。他呼吁,湖北应极配合水利部门出台《长江保护法》的调研起草工作,推进对长江的立法保护。
长江流经湖北的里程有1061公里,湖北是长江流经里程最长、岸线资源最丰富的省份,在推进生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中肩负重要责任。
“作为长江流域重要的省份,湖北应当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上走在前列。”秦尊文谈到。
实事也正是如此。2014年湖北通过《水污染防治条例》,此后的两年又先后通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秦尊文表示,“对水、大气、土壤都进行立法保护的,湖北是第一个,这在全国都具有示范意义。”
8月14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又印发《湖北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秦尊文表示,湖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成效显著,已经基本建立了环境保护体系。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湖北如何再做文章?他呼吁,要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出台长江保护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同时党委要加强对生态法制建设的领导,发挥人大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立法环境保护当中的作用,推进司法建设和司法协作。
(作者: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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