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翟兴波、通讯员朱博)昨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报告透露,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至1月29日10时,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29件。其中,有关铁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8件,农业和扶贫方面6件,地方产业项目建设方面6件,生态保护方面5件,文化、教育、养老和水上搜救各1件。
主席团会议决定:将李长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加强监督确保打赢扶贫攻坚战的议案》、刘龙菊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的议案》、李志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的议案》、彭丽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家庭建设的议案》、王海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在恩施州率先试点推进马铃薯主粮化战略助推精准扶贫的议案》等5件议案,分别交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处理。
其余24件议案拟转为代表建议,连同大会期间已经收到的代表提出的706件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省政府办公厅在本次会议闭会后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答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
(作者: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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