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桃花盛开时,芳草萋萋间,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姗姗而来。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新的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对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家是最小国,国有千万家”。一个国家由千万个家庭组成,每个家庭又由多个公民组成。国不安,何来家之安宁?更何况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任何一个领域如果出现安全隐患,严重起来都可能影响到整个国家安全利益,都会损害公民切身利益。
比如说,随着“互联网+”战略不断推进,互联网已经快速渗透到工业各领域各环节,网络安全问题亟需提上日程。事实上,当前“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了继陆、海、空、天四个疆域之后的第五疆域,各国围绕互联网关键资源和网络空间国际规则角逐更加激烈。特别是智能技术应用、云计算、移动支付领域面临网络安全风险不断加大,网络安全形势更加严峻。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唯有凝聚13亿多人民共识,才能聚合维护国家安全的“洪荒之力”。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就能够通过多种方式,促使人们坚持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进而形成全民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生动局面。
“知为行之始,行为知之成”。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战略机遇期、深化改革攻坚期与安全风险高发期叠加,生存安全问题和发展安全问题、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的特殊时期,每一个人都应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的意识,明确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做有损国家安全的事,敢于同损害国家安全的人或事作斗争。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在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期待通过各地举办的一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诸如国家安全法规知识讲解、公共交通消防安全演练及公安防暴装备展示等等,进一步提高人们国家安全意识,帮助人们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使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地生根。(南方网李盈)
(作者:田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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