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研究中心副主任 龙静
2017年4月4日,习近平主席抵达赫尔辛基,开始对芬兰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作为最早与新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之一,芬兰同中国的外交关系已经走过了67个春秋。在这67年中,与时并进、历久弥新是中芬关系的显著特点,亦是确保其长期友好稳定,并不断拓展提升的根本原因。展望未来,这两大特点也将是中芬关系继续迸发出勃勃生机的动力之源。
中芬关系与时并进
1950年,当新成立的中国还仅仅被大多数社会主义阵营内的国家承认之时,芬兰就率先在西方世界中承认了新中国的国际地位。在随后的双边关系历史中,随着时代的变迁、国际格局的发展、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中芬关系不断调整和拓展,时时体现出审时度势、顺势而为、与时并进的特征。例如,上世纪70年代初,芬兰是少数支持恢复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西方国家之一;80年代后,双边高层互访增多,相继签署了中芬长期贸易协定、中芬文化协定和中芬投资保护协定,两国在各个领域的友好合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形势加速变化,中国国家实力与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中芬关系的发展进一步体现出对上述时代变化的积极响应。例如,近年来,芬兰又积极支持中国参与极地事务,助推中国于2013年成为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芬兰还积极响应中方的“一带一路”倡议,于2015年4月成为亚投行创始成员国。上述事实充分证明,重视中国的国际地位影响,关注中国的改革开放、“一带一路“等重大发展战略与规划,不断根据时代的发展和中国的进步来确立积极友好的对华政策,是芬兰对华战略的长期原则。而不断与时并进的中芬关系也已成为不同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和发展阶段的国家间和平相处、互利合作的典范。
中芬关系历久弥新
首先,中芬关系的“新”体现为顺应时代发展新需求。近年来,中芬经贸与投资合作除了较为传统的机电产品外,开始积极向环境保护、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核能利用等方向发展,体现出两国对全球治理、可持续发展等国际重大议题的共同关切和务实合作。
其次,中芬关系的“新”体现为合作平台新。近年来,中芬关系已经突破了以传统双边关系作为主要合作平台的旧模式,进入了合作平台多元化的历史新时期。例如,北极理事会成为彼此就北极事务磋商与合作的重要平台。今年5月起,芬兰将接任北极理事会轮值主席国,中芬在北极地区稳定、北极生态保护等领域的合作还有望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样,芬兰成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成员国,也使中国与芬兰能够共同为亚洲,甚至更大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领域的强劲动力。
再者,中芬关系的“新”体现为合作领域新。除了前面提及的清洁能源、北极科研这些近年来合作的新领域外,中芬之间还在移动支付、体育运动等方面展现出蓬勃的合作态势。芬兰是冰雪运动强国,而中国将于2022年承办冬季奥运会,这将为双方提供了大量冬季运动领域的交流合作机会。
此外,中芬关系的“新”还体现为开辟出了中欧关系中的新层面。过去,中欧关系主要在中国与欧盟、中国与欧洲各国这两个传统层面展开。近年来,中国与多个欧洲次区域加强互动,发起了多个对话与合作的创新性平台,构建起了中欧关系中中国—欧洲次区域合作的崭新层面。例如中国和16个中东欧国家之间建立起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又称“16+1合作”),与南欧国家开展了海洋合作论坛等。中国和北欧之间合作与对话的形式则更加丰富,包括中国—北欧青年领军者论坛、创新合作峰会、中国—北欧北极研究中心、中国—北欧国家智库圆桌会议等。在中国与北欧加速前行的合作进程中,中芬关系无疑发挥了巨大的引擎作用。当前,在“一带一路”倡议辐射效应逐步展现的背景下,芬兰所在的北欧地区更是中国提出的新亚欧大陆桥建设和“三海港区合作”(亚得里亚海、波罗的海和黑海)倡议中不可忽视的北部延伸地区。
此次习主席对芬兰的访问,无疑将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中芬关系中的上述两大特点:中芬之间将结合当前国际形势、地区局势以及两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巩固政治互信,激发各自发展需求的对接潜力,并在国际与地区事务中增进共识。同时,也将会有一系列合作新理念、新领域、新规划和新协议在访问期间诞生或得到推进,实实在在地凸显出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的特色与价值。
(作者: 编辑:吴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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