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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所陷传销案结案 17万余元国家赔偿款打水漂

发布时间: 2012-07-24 15:59   来源: 新华网   进入电子报

 

 赵作海和妻子李素兰在贺兰宁夏园艺产业园的合影 资料图

  新华网银川7月24日电(记者张亮)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赵作海身陷传销案已经结案,主犯孟智勇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赵作海“入股”的17万余元资金并未查获。

  贺兰县人民法院23日通报了五起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赵作海去年身陷的传销案也在其中。据贺兰县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2010年开始,这一案件的主犯即赵作海的上线孟智勇就以“西部大开发”“扶贫工程”“人力资源项目”为幌子进行传销活动,共发展了30余人加入传销体系。赵作海在冤案得雪并获得国家赔偿后不久,就经人介绍加入了这一传销组织。

  据赵作海证言,2011年3月他和妻子李素兰经老乡鼓动来银川考察“西部大开发”项目,听信孟智勇等人劝说,先后两次将17万余元投入传销组织,用于购买“份额”。后经当地公安机关解救,赵作海才脱离传销组织。

  法院介绍,孟智勇在传销组织中的个人层级已经达到3级以上,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但是案件在侦办中并未查获涉案资金,因此传销非法所得无法追缴、退赔。

(本文来源:新华网 编辑:唐芳)
关键词:赵作海;传销组织;国家赔偿;传销活动;贺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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