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昨天,备受关注的中国作家维权联盟起诉苹果公司侵犯著作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作家李承鹏起诉苹果公司索赔31万余元一案拉开了系列维权案件的帷幕。
据悉,作家维权联盟在去年10月开始对苹果公司提起诉讼,至今包括韩寒、慕容雪村、李承鹏等在内的13位作家起诉到法院,涉及59部作品,索赔金额共计2300万余元。因苹果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后被法院驳回,此案才拖到现在开庭。
昨天,苹果公司对于记者在场表示不满,但法官解释说,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只要媒体的采访不妨碍诉讼,法院都要准许并予以配合。苹果公司又以庭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提出不公开开庭审理,但法院合议庭合议后,驳回了其请求。法官表示,对于可能涉及苹果公司商业秘密的部分证据材料,可以采取不公开质证的方式,或不公开宣读的方式审理。
据作家维权联盟的代理律师王国华称,李承鹏对其原创作品《李可乐抗拆记》享有著作权。2011年,李承鹏发现苹果公司经营的App Store为读者下载销售《李可乐抗拆记》,读者可直接通过苹果公司生产销售的iPhone、iPad、touch等全系列产品进入App Store,将涉案作品下载到该产品中进行阅读。此外,读者也可通过被告的iTunes软件将涉案作品下载到其全系列产品进行阅读。
李承鹏认为,苹果公司擅自将涉案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偿下载阅读,获取经济利益,其行为侵犯了李承鹏对作品的著作权,给李承鹏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起诉要求苹果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App Store首页连续30日刊登致歉声明,赔偿李承鹏经济损失30.5万元,合理费用支出5425元。
苹果公司首先表示原告告错了人,称App Store不是苹果公司经营的在线商店,而是卢森堡的一家公司开发和经营,应用程序的上传和发布也是这家公司完成,故申请追加卢森堡公司及具体开发涉案作品应用程序的个人为被告。
此外,苹果公司称已经对相关作品进行了删除,不存在侵权行为,并称即使被认定有侵权行为,也只是涉及财产权,致歉请求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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