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襄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兆民
加强监督是预防和惩治腐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我们党内没有特殊机关,也没有特殊党员;党的机关无论大小、党员职务无论高低,都要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履行党内监督职能的主要部门和队伍,处于“监督者”的重要地位。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然的“腐败免疫力”,如果不严格监管,同样会出问题。因此,“监督者”不应游离于监督之外,而应摆正自身位置、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者”主动接受监督,体现了对群众意见的积极回应。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被一些人认为是监督的“真空地带”,“谁来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社会热点话题。的确,纪检监察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不良社会风气也不可避免地会影响纪检监察干部。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并非一片“净土”,也说明对纪检监察干部疏于监管的问题的确存在。“打铁还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出问题,影响更坏。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与其被动接受公众质疑,不如主动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回答和解决“谁来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
“监督者”主动接受监督,是自信的体现。毫无疑问,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忠诚可靠、值得信赖的,出问题的只是少数。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应有这个自信,勇于主动接受监督,把自己拿出来“晒一晒”,进行全面“体检”,不怕被“挑刺”,有正视问题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接受监督的过程也是改进工作的过程。主动接受监督,可以走出去、沉下去,通过接“地气”、纳群言,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着力点,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主动接受监督的过程也是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先正于其他党政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先正于其他党员干部”要求作表率的过程,是通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过程。
“监督者”主动接受监督,是明智的选择。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不是对纪检监察干部不信任,也不仅仅是约束,而是对党内“监督者”最大的关爱、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拿自己“开刀”,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仅有利于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而且有利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应畅通监督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可以通过“纪委开放日”和纪务公开等形式,让群众在与纪检监察工作的互动中进行监督;建立执纪执法监督卡制度,促进依纪依法和安全文明办案;敢于公开接受群众评议,请群众评判、让群众打分,并用好评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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