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新丰镇向社会人员借款的单据,上面标明为“重点工程借资”。新京报记者 涂重航 摄
11月18日,大丰市新丰镇(城北新区)新建景观――“荷兰花海”一角。此处土地出让价格已达一亩上百万元,而当地政府补偿村民每亩1万多元。新京报记者 涂重航 摄
■ 核心提示
近期,江苏、云南、山东等多地出现县乡政府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借资”事件。在带有行政摊派融资的背后,是地方财政步入“贷款-城建-卖地-还贷-城建”的“怪圈”。
面对年息12%以上的高额利率,安徽一家县级政府融资平台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我们别无选择。”
为了获得更多的土地出让收入,很多地方掀起建新城、新区的热潮,政府前期需投入大量配套设施,所需资金,一方面通过银行贷款,银行贷不到资金,面向社会融资成为不二选择。
今年5月,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洋马镇政府公布融资方案,镇政府提供14.4%年息,向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干部职工下派任务。
据《中国之声》报道,为了达到融资目标,镇政府规定所有单位班子成员全年奖金20%用于捆绑考核。在干部职工的游说发动下,一般群众也可以借款给镇政府。
射阳县洋马镇有关人士称,当地为发展工业招商引资,需不断进行村镇基础建设,大部分资金靠乡镇自筹,没钱就只能先“借”。
融资年息可达15%
阜宁县针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下达融资任务,仅县城管局一个单位被下派2500万元任务,年利息500万元
射阳县向民间融资的方式不是孤案,今年9月,江苏省大丰市新丰镇也向内部职工传达一项融资任务:正科级60万元,副科级20万元,普通职工5万元,上不封顶。
“后来看任务难完成,正科级又涨到100万元。”李胜利说,来游说的镇干部称,完不成任务就要被放假,什么时候融到资什么时候上班。
李胜利(化名)是江苏省大丰市新丰镇一家企业老板。最近,他成为镇上多名领导“争抢”的香饽饽。他们游说李胜利借钱给镇政府,以充抵自己的融资任务。
10月20日,李胜利答应镇上一主要领导,借资100万元,年息23%。其中10万元利息,年底就退给他,剩下的13万元利息到期后与本金一起还清。
“比民间借贷有保障。”李胜利说,去年他借款给镇政府,还款还算顺利。由镇财政担保,利息也比银行高几倍。
类似情况在江苏省盐城市阜宁等地也有发生。
今年1月,阜宁县针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下达融资任务,仅阜宁县城管局一个单位就被下派2500万元任务,年息500万元。
城管局将任务分解给局机关和下属的各机构职工头上。其中,局机关普通职工一人20万元;下属机构正职60万元,副职20万元,中层10万元,普通职工最低2万元。
11月18日,内部人士称,阜宁县对各局机关制订的融资利息也不相同,城管局融资年息可达15%,而卫生系统的年息只有12%。“这与各单位使用资金的紧迫程度有关”。
阜宁县城管局向内部职工融资从2009年开始,截至今年已是第三次。内部人士称,局里给职工一个县财政的账户,直接向其汇款,拿汇款单据再到局财务科开收据。
记者获得一份今年1月份开具的收据上写着:“借资款”、“月息1.5%”。据介绍,这笔20多万元的借款期限为一年,换算成年息为18%,到期后可获得4万多元利息。
2009年,财政部紧急下发文件要求坚决制止地方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的行为。但禁令并没有刹住地方政府的集资行为,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政府集资甚至有加剧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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