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农机办原主任吴晓强在接受离任审计时,被查出私分“小金库”。涪陵区检察院介入调查,结果发现了重庆市农机系统补贴“黑洞”――市、区(县)各级农委61人被查,其中处级干部10人、副厅级干部1人。
11月2日,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经过审理,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终审判处吴晓强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
同月12日,由吴晓强案牵出的重庆市农委原副主任罗泽宽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发现私分“小金库”
据涪陵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办案检察官介绍,吴晓强曾历任涪陵区农业局副局长、农委副主任、农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机办)主任。2010年8月,被任命为涪陵区供销社副主任。
按照规定,领导干部离任后要接受审计,涪陵区审计局为此进驻农机办。
审计人员查出,一家农机公司划到农机办的13万余元农机补贴款和推广费没有进入单位账户,而是进入了私人账户――农机办的“小金库”,最后被私分。
涪陵区高度重视此事,该区纪委和检察院遂介入调查。调查人员发现,审计出私分13万余元仅是问题的一部分。除此之外,吴晓强还有受贿、滥用职权等问题。2011年1月,涪陵区检察院对已任该区供销社副主任的吴晓强立案侦查。
经查,吴晓强在任涪陵区农机办主任期间,伙同农机办管理科原科长冉晓华,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的手段,贪污公款33万余元。这些钱大部分都进了农机办的“小金库”,并被吴晓强安排存到私人账户上,最后被他和几名工作人员私分。
吴晓强供述,审计出的13万余元本来是政府补贴款和推广费,一直由冉晓华保管。2010年1月他问冉晓华,这笔钱还有谁知道?当得知只有他们二人知道时,他决定和冉晓华私分。事后,他拿到7万元。
吴晓强还交代,2010年8月,在他将要调离时,再次问起冉晓华“小金库”里还有多少钱?有多少人知道?冉晓华查看后告诉他还有10.5万元,除了他们二人外,还有6名工作人员知道。于是,他让冉晓华列个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方案,他和冉晓华及另外两人各得2.4万元,其余3人有的能拿到2000元,有的能拿到5000元。吴晓强看了分配方案后表示同意。
过了一两天,冉晓华递给吴晓强一个信封,说:“吴主任,你要走了,我和其他几位商量了一下,给你凑个整数3万元。”吴晓强没说什么,就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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