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媒体纷纷报道了疑似三亚公安警车私用一事(详见《海南一女子微博晒幸福 “老公”涉嫌警车私用》),网友戏称发布微博的女子为“坑警女友”。17日下午,南海网经过走访调查发现,在三亚市公安局政治部的确有一位名叫王鹏飞的警员。而据王鹏飞同事辨认,微博照片中的男子的确是王鹏飞本人。
就在网络上对“坑警女友”微博晒幸福进行热议的时候,17日中午,三亚公安局对外通报称将进行调查,如出现违规违纪等现象,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但通报内容并未对男子身份予以确认。
根据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显示,王鹏飞为三亚市特警防暴支队二队科员。12月17日下午,南海网记者在三亚市特警防暴支队二队办公室,见到了王鹏飞的姓名牌,但办公室内并未挂有王鹏飞的照片。据该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辨认,“坑警女友”微博所晒的男子的确是王鹏飞本人,王鹏飞目前未婚,已于11月21日借调至三亚市公安局工作。
随后南海网记者前往三亚市公安局了解相关情况,在该局政治部办公室的一张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了王鹏飞的工作牌,上面写有其姓名,并配有照片,照片与“坑警女友”所晒照片一致。目前,王鹏飞为三亚市政治部宣传教育科科员。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鹏飞已经没有来上班,应该是在配合调查。南海网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得了王鹏飞的手机号,但拨打后由秘书台接听。
据三亚市公安局新闻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正由该局纪检部门调查此事。相关情况将在调查核实之后,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南海网记者现场按照该局新闻办要求,填写采访提纲,希望采访当事人以及该局纪检部门,了解事件的最新进展。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收到该局新闻办的回复。
南海网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目前,三亚市公安局警员王鹏飞已接受该局纪检部门问询,三亚市公安局的联合调查组也已奔赴海口调查此事。
延伸阅读:公安部于2006年发布施行修订后的《警车管理规定》,对警车的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警车只能用于公安机关执行侦查、警卫、治安、交通管理的巡逻车、勘察车、护卫车、囚车以及其他执行职务的车辆;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侦查任务和其他特殊职务的车辆;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押解罪犯、运送劳教人员的囚车和追缉逃犯的车辆;人民法院押解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囚车、刑场指挥车、法医勘察车和死刑执行车;人民检察院侦查刑事犯罪案件的现场勘察车和押解犯罪嫌疑人的囚车。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管理本部门的警车。警车除执行以上五项任务外,不得挪作他用。
2010年,海南省公安厅出台《海南省公安机关警车使用管理规定》,严禁非警务活动使用警车;严禁无牌无证警车上路行驶;严禁无驾驶证的民警驾驶警车;严禁非正式民警驾驶警车;严禁非执行公务,将警车停放在宾馆、饭店及公共娱乐场所门前。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或者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的,将被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记者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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