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7月9日电(记者 李婧)今天,最高法在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 2018年)》,并介绍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的推进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的贺小荣主任介绍,根据《纲要》,人民法院将完善法官等级定期晋升机制,法院人员将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纲要》,法院系统将要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建立分类科学、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保障有力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
为建立法院人员管理制度,将采取五项措施:1. 配合省以下法院人事统管改革,推动在省一级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提出法官人选,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政治素养、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把关,人大依照法律程序任免。2. 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与之配套的,则是拓宽审判辅助人员的来源渠道,建立审判辅助人员的正常增补机制,减少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3. 建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确保法官主要集中在审判一线,高素质人才能够充实到审判一线。4. 完善法官等级定期晋升机制,确保一线办案法官即使不担任领导职务,也可以正常晋升至较高的法官等级。5. 完善法官选任制度,针对不同层级的法院,设置不同的法官任职条件。初任法官首先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上级法院法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遴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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