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石化38家直属单位配“专职纪委书记”
均为“异企调配” 此前巡视组曾建议“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获悉,针对监督力量不足等问题,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近日“异企调配”38人出任直属单位专职纪委书记,此外,另有25人担任直属单位兼职纪委书记。截至目前,中石化所属126家直属单位全部配备了专兼职纪委书记。
中石化126家直属单位
全部配备专兼职纪委书记
近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异企调配”38人,出任直属单位专职纪委书记。据悉,中石化此次完善纪委书记配备,在不突破原有干部职数的基础上,旨在推动直属单位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
截至目前,中石化所属126家直属单位全部配备了专兼职纪委书记。那么,需要配备专职纪委书记的单位有什么特点?
《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指出,这38家单位,或是人多,职工人数过万人或党员人数超过5000人;或是行业敏感程度高,如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单位;或是有在建重大工程项目。
此前,中国石化党组书记、董事长傅成玉曾明确表态:“对于问题线索,将集中力量一查到底,不论涉及到谁,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对于不敢担当、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动真格、零容忍,从严问责追责。”
专职纪委书记此前仅有2人
巡视组建议“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中央纪委官网指出,中国石化近年来大力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监督力量不足无疑是一个重要方面”。
比如,在中石化所属126家直属单位中,此前仅90家直属单位配备了纪委书记,其中专职纪委书记仅2人,党委书记(行政正职)兼任纪委书记的有30人。
去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中石化进行了专项巡视。
巡视组组长赵文波在反馈中表示,中石化不同层级、不同板块经营管理人员利用掌握的资源和平台,在工程建设、物资供应、油品销售、合资合作、海外经营中搞利益输送和交换;有的领导人员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通过承揽中石化业务进行关联交易谋利等。
对此,巡视组建议,中石化应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油品销售、合资合作、海外经营等重点领域监管,斩断权钱交易链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将出台纪委书记考核、轮岗交流制度
加强纪委书记管理
据悉,中国石化在去年年底成立党组纪检组(监察局)5个分组(局)的基础上,于今年春节前启动纪委书记配备工作。首批配备的28名专职纪委书记目前已全部走马上任,第二批配备的10名专职纪委书记、25名兼职纪委书记也即将到任。
为确保专职纪委书记履职尽责,中国石化党组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例如,严格执行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重点报告本单位党风建设、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查办案件及其他重要情况;出台纪委书记考核、轮岗交流制度,加强对纪委书记的监督管理;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所在单位问题突出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出台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就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约谈直属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等。
聚焦
什么是“专职纪委书记”
相较于兼职纪委书记,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专职纪委书记的工作更具针对性,在从事监督和办案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有效排除“工作精力分散”等问题。
庄德水向北青报记者介绍,从现实来看,一些央企的纪委书记服从责任分工的安排,除了分管纪检工作,还承担着别的工作任务。“具体兼任什么职务,取决于公司的内部设置,例如分管审计、工会、机关党委或是其他的党务工作。”
去年4月,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强卫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大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力度,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过去,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确实承担了一些本该由企业其他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有的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还分管了别的业务工作,存在越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强卫东特别指出,国资委党委已经明确,必须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的要求,确保专司纪检监察。
强卫东指出,纪检监察机构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出去、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目的是更好地攥紧拳头、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监督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值得注意的是,中石化此番挑选的38名专职纪委书记皆通过“异企调配”的方式产生,38家单位具备职员人数多、行业敏感程度高等特点。
庄德水分析,“异企调配”符合当前纪检监察系统任命干部的基本思路,有助于纪委书记避免受到原公司内部的利益纠葛和人际关系网的影响,更加独立地行使监督职责。
(作者: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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