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巢湖市重点局原局长丁传圣涉嫌受贿一案。其被指控在任职的两年时间里,收受贿赂340余万元。庭审中,丁传圣对指控没有异议,坦言非常后悔。由于案情复杂,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初至2014年初,丁传圣在担任巢湖市重点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承接其主管项目的王某某、尹某某等15人共计人民币340多万元及金条100克贿赂。
面对指控,丁传圣没有提出异议。不过在接受法庭询问其如何归案时,丁传圣称,纪委还没查他时,就已经有风声传到他耳中。2014年9月前,他接到一个神秘人给他发来的短信,说目前纪委在调查他。一个月后,丁传圣果然中“招”。同年10月,他突然接到巢湖市委电话,通知他“要配合接受合肥市纪委调查”。为争取立功,丁传圣还举报两起其他人的犯罪事实。庭审中,公诉机关表示,丁传圣的举报中,有一起已被查证属实,另外一起检察院已立案侦查。
公诉机关认为,丁传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 编辑:高梦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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