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傅夏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将“坚持党管农村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这既是重要判断,也是明确要求,是改革开放以来“三农”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的经验总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三农”工作,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理直气壮加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的统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确立和实行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在省级层面成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省、市、县、乡镇、村社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将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
第二,以思想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农村党员的党性修养。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我们党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能保有强大的战斗力,就是因为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乡村处于社会最基层、第一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产业发展任务繁重、乡村治理事务烦琐,理论学习时间少,形式较为单一,部分党员干部存在重实践、轻理论的倾向。加之农村信息相对闭塞,农村党员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极易受到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直接影响党在农村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因此,我们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三农”工作队伍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要不断创新“三会一课”学习方式和方法,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学习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手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需要全面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案示人,用身边的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走在时代前列。
第三,以组织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组织保证。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能否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基层组织建设中,要突出政治功能,把政治建设贯穿基层组织建设全过程;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和基层党建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建立健全由基层党组织整合服务资源、服务项目机制,增强基层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加强支部建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农村村社、两新组织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精准施策,实现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推进”;选好乡村“领头雁”,选优育强能带富善治理的乡村基层带头人。
第四,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发挥农村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实现乡村振兴,要扎实改进党的作风。“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这些部署能否顺利完成,关键在于党的各级干部能否履行责任、强化担当。当前,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乡镇以上机关干部,要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调查研究,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全方位了解农业发展、农村和谐、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真正做到以人民满意为最终标准。要在全党大兴学习之风,好学才能上进。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全新战略举措,党的各级干部要从问题出发,向榜样学习,获得经验;向实践学习,获得民情;向农民学习,获得农情;向书本学习,获得启迪。
第五,以纪律建设为要求,全面筑牢农村党员的行为底线 。“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大就要有大的样子。”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关键。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农村党员范围分布广,从事职业多,行业差别大,区域流动性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困难。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行之有效的党章、党纪、党规学习,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习惯在受监督和有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广泛开展群众监督,利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通过对村社巡视,坚决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作者:连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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