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综合消息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小产权房“转正”的风声也随之再起。不过专家表示,《决定》中的改革方向对于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提供了大的原则,但“小产权房”的转正面临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不会立即“跟风转正”,因为它还面临着诸多难题需要解决。
最大的问题是法律上的障碍,《宪法》中规定的土地所有形式只有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而且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只能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不能出租、买卖或变相买卖。如果“小产权房”转正,就必须要修改法律,否则转正的行为就是违法的。专家说,从《决定》体现的精神看,依法治国是一个很明确的原则。因此即便“小产权房”转正也必须是在修法之后。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小产权房”的转正也面临很多具体问题。“如果转正,那之前买卖小产权房的行为如何界定和处罚?这肯定是违法行为,如果简单的转正,就等于承认了之前的违法行为。”专家说。此外,“小产权房”如果转正,那势必还要采取补交土地收益等方式补交一定的价款,那么补交的金额标准多少,时限界定在哪里?这些都需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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