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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费执行新标准:按成交额0.5%-2.5%收取

发布时间:2013-11-20 06:14:35来源:SRC-13

图为:房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变动将对市场产生一定影响

  楚天金报讯  □文/记者廖桥 图/本报记者曹大鹏

  近日,武汉市出台并开始执行房屋中介收费新规,将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费(俗称佣金)由原来的固定标准,改为按房屋总成交额0.5%—2.5%支付,并由买卖双方与中介进行协商。

  新规定的实施,是否意味着买卖双方与中介将有更多讨价还价空间?昨日,记者对江城二手房交易市场进行了实地探访。

  按成交额的0.5%-2.5%收取

  中介佣金首次有了弹性标准

  日前,武汉市物价和房管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房产中介在房屋居间买卖收费按宗计算,由买卖双方与房产中介在房屋成交价格总额0.5%-2.5%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房屋租赁收费按宗计算,无论成交租赁期长短,均按照半个月至一个月成交租金标准,由租赁双方与中介协商一次性收取;中介经纪服务要包括提供房屋的权属等详细信息、实地看房、签订书面居间买卖合同并完成合同约定事项。

  而在此前,武汉执行的是1996年出台的标准:10万元(含)以下的按交易额的2%收取;10万至100万(含)的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的按0.5%收取。由于多年来标准一直未变,武汉中介普遍共按交易额的2%收费,几乎成了“行规”。例如,市民金女士上周以100万元的总价在关山大道买下一套103平方米的二手房,她按照总房款2%的标准,向中介支付了两万多元服务费,“因为房子比较俏,房主的1%也是我出了,中介说都是行规了。”但实际上,有业内人士透露,这次交易按2%收取佣金是违反老标准的。

  最高标准恐难以落实

  少数二手房购买者或将受益

  不少中介表示,新标准中2.5%的最高标准,估计难以执行,因为购房者根本不会接受。而且中介行业普遍竞争激烈,加上不少房东会同时将同一房源挂到多家中介,所以中介垄断房源来收取高标准佣金的可能性也很小。

  徐东大街浙联地产经理程晓丹称,大部分房产中介更倾向于市场上现行2%的比例收取佣金,因为新的标准中,“0.5%太低,基本难以保证经营成本,2.5%太高,购房者不会接受,2%正好在这个区间内”,所以,新标准对市场的影响不会太大。

  南湖建安街华明达房产经纪人宋汉清表示,中介房源都很雷同,如果一家中介提高佣金标准,购房者可以选择其他中介来交易;除非是少量独家代理、品质优良的房源,在市场上很俏,中介有可能略微抬高佣金。但在实际情况中,这种房源比较少。

  世纪宏图不动产总经理孙秀高则认为,由于新标准明确买卖双方可以协商,且下限明确为0.5%,也不排除中介为了抢生意而给予较为优惠的中介收费标准。如此一来,少数二手房购买者或将从新的标准中享受到一定费用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