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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大众创业创新 湖北端出16项税收优惠大餐

发布时间:2015-05-28 07:30:16来源:SRC-220

  本报讯(记者张隽玮)为支持大众创业创新,昨日,湖北省在税收方面推出“一揽子”税收优惠,具体包括16项措施。仅今年初开始实行的小微企业减半征税扩容政策一项,就使得16641户小微企业受益,优惠金额7505万元。

  据悉,这是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陆续出台以来,首次系统端出“税收优惠大餐”。

  昨日,记者从“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这16项优惠措施分为两块——10项措施针对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例如对小微企业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对持《就业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针对我省科技创新企业,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税收优惠,包含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6项内容。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省已有212970户小微企业享受到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减免营业税28522.38万元;16641户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优惠金额7505万元。

  相关负责人举例说,2010年以来,先后4次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2010年的减半征收条件是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今年初这一门槛已扩大到20万元。2014年扩容至10万元时,享受优惠的企业同比增长了1倍,优惠金额同比增长2倍多。

  而去年底开始实施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意在调动企业提高设备投资、更新改造和科技创新积极性,目前收效良好。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六大行业的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所有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等。

  省地税局表示,今年,全省地税系统正积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为创业创新营造更好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