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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湖北CPI上涨1.3% 服务价格上涨是主因

发布时间:2016-02-19 08:30:45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 赵莎莎 通讯员 董胜男)2月18日,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发布数据,1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3%,涨幅比上年同期扩大0.3个百分点。其中服务价格上涨2.6%,影响总指数上涨0.9个百分点,占CPI全部涨幅的七成以上。由于人工费用、租金等经营成本因素影响,加之节日因素带动,服务价格成为1月份引领物价上涨的重要力量。
  从同比看,八大类呈“五涨一平二降”态势。据测算,食品烟酒价格上涨2.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7个百分点,占全部涨幅的54.6%;非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6个百分点,占全部涨幅的45.4%。其中,居住价格上涨2.9%、衣着价格上涨2.4%、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5%、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4%;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3.2%、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下降1.4%;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持平。
 
  从环比看,八大类呈“七涨一降”态势。如下图:
 
  “食品烟酒价格上涨依然是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的主要原因。受节日消费需求因素影响,猪肉、牛肉、禽蛋、鲜菜、瓜果等食品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工作人员分析,1月中下旬气温骤降及雨雪天气给蔬菜的生产及储运带来了不利影响,鲜菜价格出现短期急速上涨行情,环比价格上涨6.0%。
 
  1月份湖北价格总水平总体平稳。但受人工成本上升和节日因素影响,服务价格呈现明显上涨。如服装清洗、家政服务、理发美容洗浴、维修等。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调整影响,金饰品价格环比上涨3.4%。受出行需求增大影响,机票价格环比上涨23.4%。
 
  1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5个百分点,涨幅居全国中游水平,主要原因是湖北鲜菜价格同比上涨幅度较小。涨幅居全国前列的省市分别是上海(2.5%)、江苏(2.3%)、浙江(2.0%)、广东(2.0%),湖北居第18位。在中部六省中,涨幅居前列的分别是安徽(1.7%)和河南(1.5%),湖北居第3位,涨幅分别比江西、湖南、山西高0.1、0.2、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