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落五子 交行国际化布局加速
发布时间:2016-11-11 10:35:28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张励蔚、袁琼)11月10日,第81场银行业新闻例行发布会在京召开,交通银行副行长王江以“连落五子,交行国际化布局加速”为主题,介绍了该行国际化发展情况。
继我国实施中资企业“走出去”战略之后,人民币国际化、“一带一路”等外向型战略纷至沓来,中国经济全球化程度大幅提升,为中资银行参与国际竞争、分享全球经济发展成果带来了历史性机遇。
交通银行早在2009年即确立了“两化一行”的战略发展目标,即“走国际化、综合化道路,建设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的一流公众持股银行集团”,国际化发展成为交行转型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尤其是今年以来,交行国际化发展速度显著加快。
五行连开,并购首秀,交行精心布局海外
2016年11月,交通银行将有伦敦分行、卢森堡分行、卢森堡子行下设罗马分行、巴黎分行4家境外分行陆续开业,并将完成国际化并购“首秀”——控股收购巴西BBM银行的交割手续。
至此,交通银行境外机构将覆盖16个国家/地区,机构数量达到20家,横跨亚欧美澳四大洲,覆盖纽约、伦敦、新加坡等全球主要金融中心。
此外,交行多伦多分行设立申请已获得银监会批准,正在等待当地监管机构批准,捷克、印度、南非等国机构设立计划也已启动,境外机构建设步伐将进一步提速。
一体两翼,全球布局,国际化战略明确
交通银行负责人表示,交行国际化战略,就是要加快国际业务发展,加强海外机构网络建设,提升经营管理国际化水平,增强国际影响力,成为国际业务优势明显、经营管理水平领先、提供全球金融服务的国际一流银行。
截至2016年9月末,交行在境外设立的机构包括香港、纽约、东京、新加坡、首尔、法兰克福、悉尼、澳门、胡志明市、台北、旧金山、布里斯班分行、多伦多代表处、交通银行(英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境外经营网点合计达56个。
截至9月末,交行境外银行机构资产总额达7917.59亿元,占集团资产总额比重9.78%;集团境外银行机构实现净利润40.94亿元,同比增长25.35%,占集团净利润比重同比上升1.51个百分点至7.79%。
未来三年,交通银行将按照“亚太为主体、欧美为两翼、拓展全球布局”的总体要求,通过自设机构和收购兼并,提高海外资产利润的占比。在布局重点上,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紧随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填补在主要大洲、主要国际金融中心、与中国往来密切国家的网络空白。在已设机构的国家和地区,将有序推进二级机构的设立,深耕当地市场,加大业务辐射力。
转型发展,构建全球金融服务平台
交行表示,将实施境外银行机构三年转型提升工程,打造境外专业化、特色化优势,发展联动、跨境人民币、金融市场等增特色、增利润业务,用三年时间打造若干家资产达到百亿美元、利润达到上亿美元的海外大行,构建起全球财富管理和金融服务平台。
以集团为依托,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交行将加强跨境、跨业、跨市场的全方位联动,将“走出去”企业发展为交行客户基础的中坚力量。
同时,发展本土化和特色化业务。交行的境外分行立足本地,找准定位,实施差异化营销和竞争策略,根据自身情况打造经营特色,通过参与银团贷款、拓展双边贷款等方式逐步向本土客户渗透,实现本土化、多元化发展。
事业部、子公司走出去,全球化经营
交行资产托管、金融市场、资产管理三家直营机构已在香港设立了分中心,未来将推进事业部制经营进一步向海外延伸,实现境内外一体化经营,打造全球金融服务品牌。
交银国际、交银保险、交银施罗德等子公司也将加快全球化经营步伐,形成“境外分行+事业部+子公司”多维拓展、互促互进的海外业务布局,构建覆盖全球市场、横跨不同业态的金融经营网络。
首尔清算行,服务人民币国际化
2年前,交通银行获准担任首尔人民币业务清算行。首尔清算行于2014年11月6日正式运营。截至2015年底,首尔清算行共为境外参加行开立63个人民币清算及结算账户,实现对在韩所有韩资银行的全覆盖。此外,交行依托首尔清算行担任韩国企划财政部在中国发行的境内首只人民币主权债券的簿记管理人、财务代理行和联席主承销商,并成功协助其完成30亿元熊猫债发行。
首尔清算行以“一家做全国、一家做全球、一家做同业”的带动效应,建立起覆盖全球的跨境人民币资金清算和交易网络。交行也将依托人民币国际化,做大人民币业务。拓展当地有跨境人民币业务需求的客户,加快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培育、提升交通银行新的核心竞争力。
交行汇丰合作,1+1全球金融服务
过去十一年,交行和汇丰携手共进,被市场誉为中外资银行合作的典范。双方共同建立的“交行-汇丰1+1全球金融服务”已成为一项服务品牌,充分利用汇丰全球网络优势和交通银行国内客户资源优势,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优质服务。2016年,“1+1全球金融服务”境外银团贷款合作金额近50亿元。此外,两行将合作扩大到共同应对国际监管新规则、履行社会责任等新领域,并在“技术交流与合作”框架下开展双向培训和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