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潘锡珩 通讯员徐典树)记者昨日从省水利厅获悉,省政府日前修订发布了《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禁采管理的通告》,明确将禁采管理范围由长江干流河道扩大至全省河道,统一规定全省河道禁采期。
长江干流河道的禁采区包括:长江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陈家湾至城陵矶段(不含郝穴至新厂),长江白鳍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河道堤防、航道等各类涉水工程保护范围。禁采区内,全年禁采。
6月1日至10月15日以及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为长江干流、荆南四河禁采期。7月1日至10月15日以及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为其他河道禁采期。
在禁采期、禁采区内,本省境内的采砂船舶一律在指定地点集中停放,按规定拆除采砂机具,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对未在指定地点停放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指定地点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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