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经济新闻

湖北发放首批"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最高可补贴2000元

发布时间:2017-08-11 18:02:11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李玉麟、实习生谢紫怡、通讯员许兰波)“平时我很注意提升自我技能,没想到还能获得2000元的补贴!”中铁十一局员工郭志鹏兴奋地说。11日,我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首发仪式在光谷综合体举行,中铁十一局10名员工领到补贴,成为我省首批受益者。

今年国家职业技能补贴新政出台后,我省迅速落实并制定了《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按照规定,只要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就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省人社厅、财政厅共同确定了全省统一补贴标准——即初级工补贴1000元、中级工补贴1500元、高级工补贴2000元。不同等级、不同职业(工种)符合条件的,都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人社厅副厅长董长麒认为,该政策将失业保险功能防线前移,对激励职工提升技能,降低失业风险,推进湖北技能强省战略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解读】如何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记者李玉麟实习生谢紫怡通讯员许兰波

省人社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处长熊娅玲介绍,此前,稳岗补贴仅用于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保持就业岗位稳定。如今,技能提升补贴是国家对职工培训成本的一种适当补贴,激励和引导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教育、培训责任。从保障失业人员生活,向预防人员失业转变。

那么,具体个人如何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呢?

熊娅玲介绍,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持身份证,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表》;经办机构通过对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同时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当地政府或人社部门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省人社厅要求,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提高审核效率,以“规范、安全、便捷”为原则,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核流程,将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运用电子政务手段,实行技能提升补贴网络在线申请、审核,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对冒领、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