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 农业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通知提出,将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并要求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全覆盖。
根据《通知》,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可以说,这个信用档案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监督。诚信记录好的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将得到农业部门的奖励,而对于那些信用不好的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业部门将会给予从重处罚。今后信用档案将与行政许可、从业资格、财政支持挂钩。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认为,本次《通知》的出台,是对众多不合格农资、农产品坑农害农现象的重拳打击。对实现农资和农产品领域的信用全覆盖具有重要、现实的意义。
(作者: 编辑:余宽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