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全媒体记者郭习松、通讯员卫掌帅)针对前期持续阴雨天气对我省粮食收购造成重大影响,24日省粮食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农发行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有关市州县粮食局、省级成品储备粮承储企业,放宽2017年省级成品粮动态储备(中晚稻,下同)收购质量标准,在保证储粮安全和大米达标的情况下,灵活掌握收购水份和等级标准,主要是应对灾后粮食四、五等多,扩大收购范围,减少农民损失。
9月下旬以来,我省遭遇多年未遇的持续阴雨和大风降温天气,中晚稻在收获期受灾严重,田间出现倒伏、穗上发芽,收获的粮食水分高、出糙率低,粮食质量较正常年份下降明显。受此影响,全省粮食收购进度明显偏缓。
通知指出,放宽2017年省级成品粮动态储备(中晚稻)收购质量标准,并非降低国家托市收购粮食标准,而是在省级成品粮动态储备层面,作出相关调整,并要求防止地方操作过严、理解不准而损害种粮农民利益。对省级成品粮动态储备承储企业而言,既要抓紧时间完成轮换收购任务,也要尽可能帮助农民减少受灾损失。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承储企业正确掌握标准尺度和操作规程,对农民交售处于标准临界线附近的粮食检验复核,尽可能纳入收购范围,并为售粮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在收购现场免费为售粮农民提供整理服务,通过科学烘干晾晒等手段,提高检验合格率,尽最大努力帮助农民减损增收。
数据显示,受天气影响,10月15日全省累计收购新中晚籼稻只有38.5亿斤,但随着天气转好,10月25日达到55.35亿斤,10天收了16.85亿斤,说明各地收购任务量很大,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承储企业,一方面要抓住短暂的晴好天气,另一方面帮助农民烘干整晒、安排好各项服务工作,作出成效。
省粮食局强调,各地要通过结算登记、粮食经纪人粮款支付情况抽查、联合惩戒等措施防范和堵塞“打白条”漏洞;严厉查处变相拒收限收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收购市场秩序和农民利益,同时,确保储备粮购得进、轮得出、用得上。
(作者: 编辑:高梦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