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卫华)“向银行贷款用于经营,按照银行贷款要求,向银行指定的担保公司支付了相关费用,缴纳了10%的保证金。按期全额还款,却因担保公司倒闭迟迟拿不回保证金。”9月29日,湖北仙粼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粼公司)相关负责人向省政府第三季度第十四督查组诉苦。
2014年11月,仙粼公司与仙桃某银行签订一笔7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时间一年,其中2000万元为担保贷款。根据该行要求,仙粼公司从该行提供的准入融资性担保公司名单中选择了武汉奥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信担保)为仙粼公司担保。
按奥信担保要求,仙粼公司预存200万元保证金到其账户,奥信担保将200万元保证金存入该公司在银行的保证金专用账户。贷款到期后,仙粼公司按合同约定归还了7000万元贷款本息,200万元保证金本应归还企业。但由于奥信担保的其他企业没有归还银行贷款,该行遂将200万元保证金强扣用于归还其他企业贷款。同时,奥信担保因其他原因倒闭,导致仙粼公司的贷款保证金至今无法收回。贷款银行表示对相关情况不知情,也未就仙粼公司交付给奥信担保的200万元资金签订任何书面材料。
督查中,企业纷纷向督查组反映,融资担保行业乱象重重,潜规则很多,融资贷款是“想说爱你不容易”。
乱象一,指定担保公司风险难避。担保贷款中,银行都要指定部分担保公司为贷款企业提供担保,像奥信这样的担保公司倒闭,贷款企业遭受损失无人承担。
乱象二,向贷款企业转嫁保证金。贷款银行要求担保公司向银行缴纳贷款金额10%-20%的保证金。目前,绝大部分担保公司将这笔保证金转嫁给贷款企业,由贷款企业无偿承担这笔费用,承受了较高成本和风险,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督查组表示,今年4月国家银保监会、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已颁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等规定,规范银行和担保公司行为。督查组将督促相关主管部门整治融资担保乱象,规范融资担保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作者:王会)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