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高质量普查助推高质量发展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黄楚平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奋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我国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推进的第一件大事。全面完成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湖北的政治检验、经济检验和作风检验,是需要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完成的政治任务,是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重大部署。
一、经济普查利国利民
经济普查是对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全面透视。对于摸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新趋势,科学指导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和好事。
开展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具体体现。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业务政策强、技术要求高、指标体系多。我省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有近10万名普查人员,对100多万家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300多万家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数据采集,需要集中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才能完成这项浩大的工程。只有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才能集中力量办成这样的大事,这种政治制度的优势是我们成就社会主义各项伟大事业的重要法宝。
开展经济普查是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成就的全面检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改革开放,经济实力不断跃上新台阶,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创新驱动成果丰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历史性变革。全面开展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可以充分展现湖北五年来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成就,更好地接受人民和历史检验。
开展经济普查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湖北宏观环境之变、运行态势之变、竞争与分化之变相互叠加,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需要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作用,更加精准地加强对经济形势的预测预判。全面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既有客观摸清“家底”的普遍性,又有助于我们精准把握全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各种风险挑战,破解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开展经济普查是建设法治湖北的有效途径。经济普查是法律规定的统计调查,要把推进依法接受普查、防范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纳入全省法治工作轨道一体推进,把依法治统放在法治湖北建设的大背景下统筹布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组织开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将依法普查的观念和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让统计法制被各级统计部门和普查对象所了解,通过实践探索和总结完善,不断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统计法制体系,是推动法治湖北建设向更宽广领域深入的重要内容。
二、全面保障普查质量
全面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是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大摸底、大检阅、大促进。高标准开展经济普查,获取高质量普查数据,是完成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核心和关键。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根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党对统计工作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依法治统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和经常性工作抓实抓细,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和经济普查工作环境,推动统计改革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依法、创新、为民”的普查总要求,把促进人民群众收入增加作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关注个体经济在当前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用客观公正的经济普查数据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望及时反映出来,精准帮扶实体经济解决发展困难,依法保护通过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信息资料,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和诚信度。
坚持依法依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要求,遵循《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开展经济普查工作,是保障普查数据质量的红线和底线。既要积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又要坚决防范和惩治经济普查中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现象,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可靠可信,经得起实践检验。
坚持广泛动员。经济普查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社会参与度高低直接关系到普查质量的好坏。引导广大群众和普查对象积极参与、理解支持是做好经济普查的基本前提。通过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普查对象认识到依法接受普查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及时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曝光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让广大普查对象消除顾虑、依法配合普查,才能在良好的舆论环境中有序推动经济普查。
三、加强成果转化运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政府数字化转型是大变革、大趋势、大方向,经济普查成果作为数据信息,是宝贵的财富和资源。创新运用好经济普查成果,有利于政府治理更精准更高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分析掌握规律。综合分析利用经济普查结果,通过数据准确反映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总结内在运行规律,预测未来发展趋势,更加真实客观地揭示全省经济运行的走势和态势。在经济运行复杂多变的大环境下,通过规律研判洞察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动向和新内涵,站在时代前沿抢占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提高全省在区域竞争中的综合实力。
推进产业发展。全面掌握我省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信息,聚焦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紧盯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着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大力推进全省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产业的快速发展。
创新统计产品。主动适应国家关于统计改革的部署和大数据时代的发展潮流,积极运用现代化手段、多样化方式、信息化渠道,鼓励和支持全社会各方力量依法运用普查结果,开展促进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大胆创新做好统计产品开发工作,更好地服务政府决策和公共管理,更全面地提供社会需要的统计成果。
更好服务社会。全面推进经济普查数据及时公开发布,最大限度地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引导公众全面、准确了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更好地建言献策并积极参与全省经济社会建设,合理作出就业、消费和投资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选择。让普查对象实实在在感受到经济普查带来的好处,真正实现经济普查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作者: 编辑:瞿祥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