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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5问解读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能够就近走读入学

发布时间:2013-01-10 14:42:25来源:SRC-89

  国际在线消息: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等5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教育部等5部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出台《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多,一些夫妻同时外出务工,把孩子留在家乡,出现了大量留守儿童。根据最新统计数据,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达2200万人。

  加强留守儿童工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这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后顾之忧的有效手段。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留守儿童,要求从民族未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高度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工作。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教师节前夕视察河北张北县时指出,要以政府为主导,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服务工作的力度。2012年“六一”节前夕,温总理专程赴湖南湘西武陵山区看望留守儿童。在2012年9月7日召开的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温总理讲话中再次强调,要解决好留守儿童上学问题。刘延东国务委员也要求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根据实际调研情况,专门制定文件,加强留守儿童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教育部、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团中央、中国关工委等部门就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做了大量工作和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2011年,教育部、全国妇联等部门召开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全面总结交流近10年来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教育部等5部门经过反复论证、修订,形成了本《意见》,将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政策,并根据新情况提出新要求。《意见》的出台对于全面、深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非常必要。

  2.问:《意见》的提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尽管各地都在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留守儿童数量众多,分布在广大农村,有的与父母长期分离,在亲情关怀、生活照顾、家庭教育和安全保护等方面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最近媒体反映在贵州、河南、江西等地发生的一些悲剧,都警示全社会特别是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必须切实对留守儿童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加以解决,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我们主要从提高教育条件保障水平、教育教学水平和社会关爱服务机制建设水平等三方面对有关部门提出了工作任务。

  针对切实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要求力争做到“三优先”:优先满足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交通需要。说到底,就是优先照顾贫困地区的留守儿童有学校寄宿、吃好饭、上下学方便。

  针对不断提高留守儿童教育水平,主要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角度,就如何提高留守儿童教育水平提出“四加强”: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全程管理;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加强家校联动组织工作。说到底,就是要让留守儿童在学校里更加受重视、受关怀,保证身心健康的同时多学生活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习惯。

  针对逐步构建社会关爱服务机制,主要从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参与留守儿童工作,形成社会关爱体系的角度,提出了加强留守儿童工作的“三支持”:支持做好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区关爱服务;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会关爱活动。说到底,就是要让留守儿童在校外受到全社会关心,走到哪里都不孤单,都不受伤害,都有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