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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上调部分教育考试费标准 中考考试费调为每生90元

发布时间:2013-12-27 23:52:40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王媛 通讯员沈佳)12月27日,记者从湖北省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湖北招生考试收费管理,规范考试收费行为,包括高考、中考、自考等在内的教育考试费,将从2014年度招生报名考试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普通高考(含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为:公共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由每生每科25元调整为每生每科35元;综合科目(即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由每生每科50元,调整为每生每科60元。音乐、美术、传媒等艺术专业考生和各类艺术及体育特长生的报名考试(含技能测试)费标准为: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统考或联考收费标准由每生每科25元调整为每生每科35元;主考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60元。

  全国研究生报名考试费标准为:公共科目由每生每科25元调整为每生每科35元;综合科目由每生每科50元调整为每生每科60元;主考学校举办的研究生复试(面试及笔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00元。

  中考考试费标准由每生70元调整为每生90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中考和实践操作。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标准由每生每科30元,调整为每生每科40元(含单科合格证费)。

  全国公共英语一级B、一级、二级考试费标准由每生每级60元,调整为每生每级80元(含口试考试费20元);全国公共英语三级、四级、五级考试费标准由每生每级90元,调整为每生每级120元(含口试考试费30元)。

  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上述教育考试费标准调整后,各级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育考试机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禁以各种名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费用,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严肃查处。收费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重新审核批准的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向考生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