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郭会桥 通讯员龚伟)记者昨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即日起,全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开始测评,学校对初三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在4月17日前完成。
综合素质评价用A、B、C、D四个等级,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大方面素质。在去年中招中,当考生的总分、语数外三科分数之和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就成为决定一些考生中招命运的“砝码”。
据统计,武汉市每年约有近百考生因为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不高,被省级示范高中降等录取。除此之外,综合素质评价还是考生能否成为分配生、宏志生的重要指标之一。去年,武汉市省级示范高中共招录近万名分配生,申请分配生的前提条件是综合素质评价达到4A1B(即5大方面素质须拿到4个A和1个B)。
按规定,在2016—2017学年度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初三毕业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直接评定为A等;在2017年武汉市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中获评市级优秀作品的初三毕业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维度直接评定为A等级。
昨日,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综合素质评价不得漏掉一名学生,不得错登一名学生,尤其是同校重名学生,要核对学生姓名与学号是否一致、评价结果是否与公示结果一致。每所学校被评为全“A”等学生比例以30%左右为宜。
(作者: 编辑: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