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见习记者 石倩 通讯员 宋凯)悠悠五千年,荆楚先民创造了精美绝伦的漆器、糖塑、汉绣……如何将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下去?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12月28日,《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在汉召开,湖北省文联原副主席、一级作曲黄中骏在会上就非遗保护提出了自己的三点看法。
“非遗保护要紧紧抓住传承这个基础,传承的艰难在于它的非物质性,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因此让非遗物质化。”黄中骏说。
黄中骏还表示,非遗保护要凸显两个重点,即“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对非遗项目文化生态环境的保护”。“现在的非遗传承人大多年事已高,愿意接受传承的年轻人又越来越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是非遗保护机构需要考虑的问题。”
条例第五十一条提出,“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艺术创作、出版、产品开发、旅游活动等,应当尊重其原真形式和文化内涵,不得歪曲、贬损、滥用和过度开发。”黄中骏认为这是非遗保护需要把握的一个关键所在。
(作者: 编辑:石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