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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今年是湖北省国税局确立的“核心业务强化年”。“质证式”审理是武汉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向湖北省国税局申报的特色项目,上半年,该局变自己审理为与纳税人面对面“质证式”审理,共审理13户,撰写“说理式”税务文书13份,涉税金额3000多万元,罚款100多万元,无1户行政复议。该局创新审理服务方式和谐征纳关系取得实效。
该局专门制订《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质证式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制度,针对不同案情,每月定期组织两次集中审理,保证“质证式”审理制度化常规化。
该局按照检查情况、疑点问题筛选确定“质证式”审理的案源企业,指定专人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第一原则,明示违法事实及处理意见,及时掌握纳税人对违法事实的质疑和建议,实现纳税人的最大利益化,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董遵规 张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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