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国家发改委8月30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确定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以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政府通过招标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提升大病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从多重方面帮居民减少医疗费用的开支。
昨日,记者咨询江城相关部门和保险机构后了解到,在大病保险的帮助下,市民30万元的大病消费,可以在原来基础上多报销5万元。同时,白血病等重大疾病也很可能首批列入大病保险的范围。另外,有保险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大病保险放宽指标,向商业保险机构招标,在一定程度上能刺激目前低迷的寿险市场,对保险业是利好,但是否会像交强险那样年年亏损,还需观察实践。
30万元最高报销25万元
根据《意见》内容,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其保障资金来源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就是说,只要居民参加了医保,就不用花钱买大病保险,医保中将自动增加该部分功能。
《意见》指出,大病保险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就此,记者从武汉市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目前,武汉市市民医保的报销最高限额为20万元。举例来说,某市民看病花费30万元,按以前的医保最多报销20万元,而大病保险实施后,可以对剩余的10万元再报销一半,即多报销5万元,以此类推。
高血压、糖尿病可能暂难入选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发布《意见》时表示,开展大病保险,就是为了避免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据了解,目前有50多种疾病可能造成家庭因病致贫、返贫,因此,大病保险将何种疾病列入保障范围,也成了人们关注的重点。
记者从武汉社保部门了解到,大病保险属于社保的补充险种,涉及的病种可能会以大型疾病和花费较多的疾病为主。目前来看,恶性肿瘤(癌症)、白血病、肾透析、心脏支架手术等有望首批入选。这些病的医疗,需短时间支付巨额资金,一般家庭难以承受。
相较而言,普通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由于巨额花费被分摊到长时间段中,通常还是可以接受,因此可能不会出现在首批大病保障的病种名单中。
◇观察
保险业人士:
效果尚难说
《意见》规定,大病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原有医保基金的结余,交给商业保险机构管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商业保险机构由公平招标产生。
对此规定,商业保险业内喜忧参半。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医保基金入市,能够使保险业获得一笔可观的保费收入,为低迷的寿险市场注入一针兴奋剂。”
然而,该政策是否一定能为商业保险带来利益,却也不能肯定。上述人士认为,如果大病保险和交强险一样每年巨额亏损,恐怕商业机构的热情不会很高。“如何让保险公司实现盈利,将决定商业保险进军大病保险的深度和广度。”该人士担忧,地方政府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较弱的话,大病保险恐怕难以得到极好的效果。本报记者 王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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