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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秦雨
72小时厘清治庸问责第一案
本报讯(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李敏)16日,洪山法院公开审理承建商张某等3人非法经营案,公诉人以非法经营罪起诉张某等人,条分缕析。事实面前,张某等3人低头认罪。至此,二郎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最牛违建楼”案件侦办取得新进展。
该案是我省首例在国有土地上违建牟利被起诉的案件,也是我市在“治庸风暴”中,由行政机关自查发现的首例触犯刑律的案件。去年6月,指定侦办案件交到洪山区检察院检察官、36岁的秦雨手中。十余个案卷,每卷200页,近半米高,包括二郎庙违建楼的规划图纸等。
2007年至2009年,团结村村民张某占用二郎庙污水处理厂二期用地,建起9栋住宅楼,共286套,卖出210多套。在国有土地上违建并销售牟利,我省未有过,全国罕见,其行为构成何罪?面对数千页案卷,秦雨把自己关在办公室3天3夜,反复琢磨,查阅全国大量案例条款,终于在72小时内拿出100页、4万多字的审查报告,提出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张某刑事责任。
经法院审理,判处张某非法经营罪成立,处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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