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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武汉10月19日电(记者 张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消息,武汉市人民检察院19日下午对“9·13重大责任事故案”犯罪嫌疑人王君、易少锋、易金堂、肖锦全、丁炎明、魏劲松、杜三武七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2年9月13日,武汉市东湖风景区东湖村东湖景园工地突发升降机坠落事故,升降机内19名民工无一幸免。事故发生后,湖北省委省政府、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项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全面展开,公安机关依法对事故立案侦查。
经调查,当天下午13时10分许,“东湖景园”项目部C区7-1号楼的外墙粉刷工周洪福、明春梅等19人,在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乘坐施工升降机上工。当升降机升至28楼时,吊笼失去控制,瞬间朝左侧倾翻并坠落,导致19人全部坠地身亡。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对该起事故通报中指出,事故造成19名作业人员死亡,暴露出部分地区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力、监督检查不细致,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混乱以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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