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近日,李先生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物价局反映,他在某驾校报名学习C1照,驾校除了收取他培训费3300元和代收考试费500元、驾照工本费10元、体检费20元外,还额外收取了其他费用。
价格主管部门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该驾校的确在学员科目二训练前,向每个学员收取了上车训练证工本费10元、IC卡信息费62元。
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规[2012]138号)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员报名、培训、考试、办证过程中可收取的费用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向学员收取;考试费和驾驶证工本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5]4号)规定的标准向学员收取;体检费,由体检机构在体检时向学员收取。体检费标准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执行;交通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或考试机构组织安排学员考试时提供交通工具的,可按补偿成本原则收取交通费。交通费收取应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学员接受服务。交通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除上述费用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报名、培训、考试、办证等各环节再向学员收取包括考场模拟训练费、看场费等在内的其他任何费用,不得替其他单位代收费用。
该驾校收取上车训练证工本费和IC卡信息费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政策规定,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驾校立即整改,限期将多收费用足额向学员清退,并处以罚款。(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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