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凌墨 通讯员吕友明 祖宣)时隔19年之后,武汉重启“禁鞭令”,7个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被处最高500元罚款。昨日,《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经市人大常委会议表决通过。
禁鞭范围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等7个中心城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市建成区。违者将被处以100元-500元罚款,制止或举报有功的将获奖励。
新城区禁鞭的区域和时间,由所在区政府确定。上述5个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的城市建成区以外区域,经各区管委会报市政府批准,可不列为禁止燃鞭区域。新版“禁鞭令”规定,在禁鞭区域内,需要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经市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武汉首度“禁鞭”始于19年前。当时5万多市民参与讨论,92%的人主张禁鞭,1994年《武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施行,中心城区首次禁放烟花爆竹。然而,“禁鞭”也让很多人觉得过年过节没了味道,在市民呼声推动下,2007年春节,武汉实施“禁改限”,规定中心城区在春节期间的特定时段、地点可以燃放鞭炮,其它时间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13年1月,在持续大范围雾霾天的影响下,“禁鞭”再次被提上了议程。市人大征求了“限改禁”区域内315位市人大代表意见,赞成“限改禁”的有291人,11人反对,2人弃权,赞成率为95.7%。
该《修正案》将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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