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哲、通讯员别俐蓉)武汉改革年首场改革剑指公共服务。昨日,该市政府常务会上原则通过了《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公布首批购买目录,包括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环卫等30多个领域上百项公共服务项目将采取政府购买形式。
这意味着,该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从“探索阶段”走向“规范操作阶段”。继广东省和上海市之后,武汉是全面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第三地。该市自2006年开始尝试,虽有不少成功的经验,但没有相关法规约束,导致购买服务存在项目数量少,资金效率不高,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此次《实施意见》首次明确了购买服务双方主体的资格、条件和购买范围,规范购买流程、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
针对本市社会组织偏弱现象,《实施意见》提出事业单位可以参与市场化竞争。同时采用动态调整,对购买服务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服务项目进行等级考评制,服务不达标的社会力量将被取消服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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