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源)昨从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为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该市将对中心城区开征生活垃圾处置生态补偿金。
据了解,生态补偿金初步确定以各中心城区人口数量作为标准征收,由区财政统一划拨,市财政给予相应补贴。补偿金部分将用于返还生活垃圾处置项目所在地;部分将交由武汉市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千子山固体废弃物循环经济产业园、北洋桥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建设。
据了解,目前全国范围内,北京、上海、广州、杭州、佛山、东莞等地已出台或正探索生活垃圾异地处置补偿机制,补偿金多以垃圾转运量为标准征收,例如北京为150元每吨,广州为75元每吨。补偿金基本按照“项目落户、周边受益”原则,由当地政府统收统支。
环保人士指出,征收生活垃圾处置补偿金有助于促进垃圾产生区减量和垃圾接纳区改善周边环境,但在实施的过程中,要防止中心城区认为交了补偿金,就可以随意向远城区转运垃圾;补偿金的发放也要透明和及时。
武汉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补偿标准、补偿金管理和使用等细则还需进一步明确,将加快相关研究。
(作者:ADMIN)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