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齐飞 实习生赵颍颍 通讯员谢平)昨从武汉市房管局了解到,我市从7月27日(周一)起执行新的普通住房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且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属于普通住房。
我市2005年首次制定普通商品住房标准,2008年、2011年分别进行了调整。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普通住房标准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且总价不超过140万元(含)。相比之下,新标准最大的变化是取消了140万元的房屋总价指标限制,其他两项标准也有所放松,一是单套面积增加了4平米,送的小区容积率“起步价”从1.5调整到1.0。
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较2011年已经发生较大变化,原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亟需结合市场实际进行调整。去年以来,全国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中,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已经有近10个城市调整了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在借鉴兄弟城市经验基础上,此次颁布的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取消了对房屋总价指标的限制,仅以容积率和面积作为普通住房标准的认定条件(单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内),顺应了市场实际情况。
市房管局市场处负责人说,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完善工作举措,及时解决好房地产市场中的矛盾和问题,继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专家观点】
支持刚需 利好楼市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研究总监李国政认为,目前二环以内很少能找到万元以下楼盘,新标准取消了价格标准,减少“被豪宅”的情况,有效避免了价格波动的影响,直接减少买房人税费支出,降低置业成本。目前房贷业务办理,不管商贷还是公积金,很多优惠政策是和普通房挂钩的,放宽普通房范围,使得信贷优惠群体增加,支持刚需购房,促进楼市成交,利好武汉楼市,对全市均价一定有助涨作用,特别是对城区144平米以下楼盘利好最大。
(作者: 编辑: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