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图/刘阳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荣海 通讯员胡丹丽 石珍 段晨晨)收受贿赂后,测绘人员出具虚假测绘图纸,纵容他人骗取拆迁款。昨日,武汉市青山区纪委通报,青山区房产测绘站事业工人刘某某被开除党籍,且已被青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执行。
2011年下半年,刘某某在对青山区工人村2村某房屋进行测绘时,按照房主李某要求,将一处100平方米左右的棚子虚标为房屋,并收受李某人民币5万元。同年11月,他按照青安居公司原拆迁部部长董某要求,出具虚假测绘图纸,使得董某骗取拆迁款70余万元,刘某某收受董某人民币3万元。
办案人员介绍,刘某某在拆迁项目测绘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出具虚假图纸或者更改测绘内容等方式,为拆迁人谋取利益,受贿人民币8万元,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已被开除党籍,并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分。
“拆迁领域并非监管盲区,拆迁补偿款也并非‘唐僧肉’。”青山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王伟谈到刘某某一案时说,任何想在拆迁中捞一笔的党员干部,其结局只能是受到党纪政纪甚至是法律的严惩。
(作者:连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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