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黄磊 通讯员丁其刚、丁珮)指使电工将报废的变压器私自接通后,自己摇身一变成为“供电所”,向物流园物业管理部门及商户收取电费百余万元,供自己开支,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万名警察进社区”专班民警与长青街派出所刑侦民警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和取证,将涉嫌犯罪的窃电人员王某孝、王某东抓获归案。9月28日,因涉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依法将王某孝、王某予以刑事拘留。
王某孝现年47岁,系武汉市东西湖区长青街金鼎湾小区居民。王某孝曾因抢劫犯罪被判过刑。2015年8月初,王某孝租得武汉市东西湖区高桥附近一处86亩的土地后,开发为物流园,并将物流园物业转包给一家物业管理公司。
事后,王某孝为用电方便,未经过当地供电部门批准,指使电工王某东擅自将物流园附近的一台报停变压器启用,并拆除供电部门的计量装置,自己安装电表,向物流园物业管理公司以每度电一元的费用收取,物业管理公司再以每度电1.5元的价格向商户收取电费。自2015年8月份至今,王某孝共非法收取124万多元电费,供自己开支及支付雇佣电工王某东等人员工资。
今年9月上旬,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民警在高桥物流园走访调查时,获悉王某孝所开办的物流园用电有窃电现象。警方迅速成立专班民警进行调查走访和取证,查明窃电的物流园业主王某孝指使电工王某东擅自将报停的变压器接通供电,并拆除供电部门用电计量装置,改装自己的电表,向物流园物业管理部门收取每度电1元的费用,物流园物业管理部门再以1.5元的价格向物流园内的商户收费,涉案金额达124万多元。王某孝将违法收取的124万多元电费供自己使用及发放电工王某东等人工资,并开支殆尽。
9月28日,专班民警先后将王某孝、王某东等人抓获归案。王某孝、王某东等人对其违法窃电并收取电费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作者: 编辑:余宽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