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汪文汉 通讯员殷黎)7月13日,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与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沿江7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武汉签署“保护长江生态 发展绿色航运”共同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要以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船舶、绿色运输组织方式为抓手,努力推动形成绿色航运发展方式,实现绿色航运由被动适应向先行引领、由政府推动向全民共治的转变,更好地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到2020年,实现绿色航道建设成效明显、绿色港口建设布局合理、绿色船舶发展稳步推进、绿色运输组织方式有效推广。方案还着力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岸电设施建设、公共锚地建设、洗舱站等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非法码头整治等重难点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沿江7省市要坚持“一盘棋发展”总方针,树立整体思维、系统思维,提升发展的统筹度、整体性、协调性、可持续性,促进上中下游协同发展、东中西部互动合作,形成推动保护长江生态、发展绿色航运的整体合力。要建立有效衔接、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联系,定期交流工作,共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共同推动长江航运绿色发展。
(作者: 编辑:沈素芬)